最高补贴5万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补贴流程》(以下简称“流程”)已经出台,自2016年4月12日起一年内在海口购房的博士、高层次专业人才、985和211高校毕业生等5类人员,可带上材料前往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最高可补贴5万元,其中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生等在海口工作并缴纳3年(含)以上社保的,政府予以不超过2万元的住房补贴。据悉,申请补贴的所购住房条件为,自2016年4月12日起首次在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已备案的购房人,如属家庭购房的仅限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都必须为购买首套房。记者 陈栋

  人员类别及所需材料

  ●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

  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

  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经认定的博士学位证明(含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施转化者

  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经认定的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的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在海口工作的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或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确认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确认表、购房发票、劳动合同和备案证明、人事关系代理合同、所在用人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国家985和211高校毕业证明(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证明)、家庭首套房或无房证明;

  ●上一年度企业工业总产值 1 亿元以上(含)且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劳动合同约定服务于企业的期限在3年及以上,并在海口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

  在海口工作的单位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截至购房时间为止连续服务于企业的期限在3年及以上并连续在海口缴交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材料、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明及其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须与所在技术岗位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本类别人员申请补贴由企业统一报送,须先报市科工信局进行核准该单位补助名额指标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

  申请购房补贴程序分3步走:

  填写《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由海口市住建局将材料分别报送市人社局或科工信局做出审批意见

  根据各职能局意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作出意见,海口市住建局再将《海口市购房补贴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

  审核后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给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个人。

  注意事项

  流程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条件: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助条件的,只能任选一种方式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购房人申请补贴后如需撤销或者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应先予退回所领取补贴并不得重复申请;撤销或者消除《意见》公布之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房该房的人员不得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在《意见》公布之日后才将原有住房进行交易过户重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人员不能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如非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不在本次申请补贴范围内。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直接交到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因为涉及材料审核,整个办理流程并没有设定时限。